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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档案馆现行文件服务收费标准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在省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的复函》的精神,参照省物价局粤价函[1998]56号文的规定,本阅览室为社会公众免费提供现行文件阅览服务,利用者如需复印、复制、函(电)查、传真、发送电子邮件等,须按下列收费标准缴纳工本费。
一、复印: B5/A4 0.80元/页 B4/A4 1.00元/页 二、函(电)查: 除按本标准收取复印工本费外,加收代查费(4.00元/次)、和邮寄费(按邮政局实际收费计) 三、传真: 除按本标准收取复印工本费外,加收传真工本费(2元/页加通信费)。 四、复制光盘: 扫描刻录 2元/画幅+光盘成本费(5元/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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