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档案馆现行文件服务收费标准

 
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在省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的复函》的精神,参照省物价局粤价函[1998]56号文的规定,本阅览室为社会公众免费提供现行文件阅览服务,利用者如需复印、复制、函(电)查、传真、发送电子邮件等,须按下列收费标准缴纳工本费。

一、复印:

B5/A4   0.80元/页

B4/A4   1.00元/页

二、函(电)查:

除按本标准收取复印工本费外,加收代查费(4.00元/次)、和邮寄费(按邮政局实际收费计)

三、传真:

除按本标准收取复印工本费外,加收传真工本费(2元/页加通信费)。

四、复制光盘:

扫描刻录   2元/画幅+光盘成本费(5元/张)